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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伦水凝护理液遭遇换货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17:40 南方都市报

  博士伦公司称是沟通问题,市民可直接到该公司换货

  博士伦风波

  因配方有问题怀疑会引发镰刀菌角膜感染,本月17日,博士伦宣布在全球停售润明水凝护理液,并承诺持有产品的消费者可到眼镜店更换成除蛋白护理液。但近日有市民致电
本报热线称,换货问题不少,有商店称,“开封的不能换”,还有商店称自己不卖博士伦产品了,不能换。  

  【市民反映】

  开封未开封 换货都不易

  市民周小姐表示,昨日她拿着一瓶用了一半的水凝护理液到最初购买的越秀区某眼镜店换货,营业员称接到的通知是已经开封的护理液不能换,必须是没用过的才可以。

  市民刘小姐则称,她拿着一瓶还没有使用过的水凝护理液跑了附近两家眼镜店,第一家说:“虽然之前有卖过,但现在我们不卖博士伦产品了,不能换。”第二家则说:“我们还没有接到博士伦公司的通知呢,不能换。”

  记者随后在人民中路、中山八路等地走访,发现类似周小姐和刘小姐的情况并不少见。

  【市民质疑】

  只换不退货 是否属侵权

  此外,还有市民认为,博士伦公司对水凝护理液“只换不退”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市民陈先生认为,博士伦公司已明确承认“水凝护理液配方的某种成分可能在异常情况下增加了感染真菌角膜炎的危险”,而且事实证明已有多位消费者因此角膜感染。“但是目前该公司非但不为已使用了该护理液的消费者给予补偿,还要求对其已经失去信心的消费者继续使用该公司的其他产品,这无疑不合理。”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消法第48条的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但目前争议的焦点是:水凝护理液是否可以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人士认为,尽管我国药品主管部门还没有具体认定结果,但鉴于博士伦公司已认定水凝护理液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引发角膜感染,那么就应该参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应该给消费者退货。

  【公司回应】

  大面积退货 存在操作难

  对此,博士伦广州分公司(先烈中路69号)客户服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便是已经开封使用了的水凝护理液,消费者持瓶子也是可以到眼镜店换另一款护理液的。她表示:“一些眼镜店不肯换,是沟通上存在问题,消费者遇到换货阻碍可直接到我们公司来换。”

  但该人士强调说,对退货的问题总公司还未予明确。“我们给顾客换的另一款护理液绝对是安全的。”此外,“如果大面积给予退货,由于商家进出账目的问题一时难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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