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所有药品被令停售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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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11:44 金羊网-新快报 | |||||||||
金羊网 新快报讯 5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地查封、扣押。
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门患者使用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了该企业“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了库存药品,并派出调查组分赴黑龙江、广东等地进行调查,随后又赴江苏追踪调查生产原料的问题。经初步调查,该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由于该案有关人员涉嫌触犯刑律,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有关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回放:用药事故引发假药被查 事发用药者肾功能衰竭 2006年4月22日和4月24日,广东省某医院住院的重症肝炎病人中先后出现了2例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至4月29日、30日又出现多例相同病征病人。该院立即组织肝肾疾病专家会诊、分析原因,怀疑可能是患者新近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并立即于5月1日停止使用该药,于5月2日晚上报省卫生厅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避免发生更大范围的危害。 处理全省停止销售和使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接报后,组织省内著名肾病专家进行再次会诊,并初步确认该事件与药物的毒副作用有关。5月3日,两部门按照规定,由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有关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人员封锁该院在该批患者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和药品供应商库存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抽样送检;由省药品检测所对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查找原因;下发文件通知全省药品经营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巡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封。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病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检验确认为假药全国查封 经省药品检验所技术人员连日加班工作,检验查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含有不明成分的杂质,为假药。 5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后,高度重视,当即采取紧急措施,立即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库存药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该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进行检查并暂停使用。截至5月4日止,该企业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全部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封,待进一步处理。 亮菌甲素注射液 属于肝胆疾病辅助用药。用于治疗急性胆道感染,疗效略与抗生素相近。亦可用于治疗病毒性肝炎。此外还可用于治疗慢性胃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