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所有药品被令停止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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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11:33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莹 本报讯 (记者郭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地查封、扣押。
-事发 粤出现不良反应报告 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了该企业“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了库存药品,并派出调查组分赴黑龙江、广东等地进行调查,随后又赴江苏追踪调查生产原料的问题。 昨天下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上发出《关于对药用辅料丙二醇加强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称为避免出现药品重大安全事故,江苏省紧急封存、停用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 -调查 注射液被证明为假药 经初步调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销售和使用该厂生产的所有药品。 这一案件有关人员涉嫌触犯刑律,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关注 北京未发现该公司药品 北京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方来英副局长昨晚表示,尚未收到北京药品市场有销售或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产药品的报告。市药监局将随时进行市场巡查,一旦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将立即实施查封、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