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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医疗医药广告是如何出笼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11:01 《现代广告》

  各行业违法广告“警示牌”

  医疗广告、医药广告的审批程序: 一般而言,广告公司接手一个广告后,首先设计广告文案,而后将该文案与其他所需材料逐级上报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获得《医疗广告证明》后,与媒体联系刊登或播出。广告刊登或播出后,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此外,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媒体也可不经广告公司,直接承揽广告业务。

  从上述流程看,在卫生行政部门、广告公司、媒体、工商管理机关组成的责任链中,哪一个关口没把严,都会导致虚假广告漏网。 另外,医疗医药广告内容的专业技术性很强,一般老百姓对它的识别能力较弱,而媒体的广告人员、工商部门,甚至连卫生行政部门辨别其真假也有一定的困难。

  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广告主在广告审批阶段会提前准备多个广告方案,随时准备偷梁换柱。送审时,不法广告主、广告公司会提交规范版本,以套取广告批文。按规定,在媒体上刊登或播出广告,每一个版本都必须经过审核并拿到相应的广审号。这样大批的虚假广告就会被挡住,为了使虚假广告顺利刊登,不法药商送一个版本去审核,然后套用这一个广审号,刊登或者播出另外几个版本的虚假广告。

  在广告制作阶段,不法广告主、广告公司通过“制造”或收买“专家”、雇佣“患者”,采用召开专家咨询会、义诊、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利用“专家”“治愈者”的证言佐证药品奇特功效。

  在广告发布阶段,不法广告主通过巨额广告费收买不负责任的媒体刊登广告,欺骗消费者。

  广告刊发后,不法广告主通常与刊登广告的媒体“合作”,通过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处罚。《广告法》规定,对虚假广告处以广告费5倍以下的罚款。工商部门按照做过手脚的合同没收广告收入,一般情况,罚款还不足广告费真实收入的1/10。一些不法广告主在违法广告发布前就已经把处罚金准备好了。

  民营医院为了赚取高额利润,靠做广告吸引患者前来就诊。医疗广告违法现象比较严重。

  非处方药、治疗疑难病的药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非处方药由于购药不需要医生处方,一些企业往往在广告中采用普通消费者难以理解的医学术语,套上高科技名词,使消费者似懂非懂,上当受骗。现在,像慢性肝病、肾病、

糖尿病、老年性疾病等疑难病症,还缺少有特殊疗效的药物,一些药品生产厂家就利用消费者治病心切的心理,今天推出一个新品种,明天又上一个新品种,套上“最新成果”“最新科技发明”等迷惑人的字眼,哄骗患者从腰包里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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