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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布2006年1-2月严重违法广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10:58 《现代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1月13日在全国发行量较大的都市类报纸上发布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2月20日在部分卫视电视台发布的电视购物产品广告以及健康资讯服务广告进行了监测,于3月1日对其中十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布。这十条涉嫌违法广告是:

  1. 宁夏卫视发布“贴立塑吸脂贴”减肥产品广告,宣传“通过脚底经络和穴位吸脂
排油”“吸脂看得见,身体一贴就会变”“三个礼拜减了8斤”,涉嫌虚假夸大减肥效果,并以调查、采访等新闻报道形式介绍消费者的体验与感受。

  2. 甘肃卫视发布“西线·日尔曼”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补肾壮阳极品”“让你绝对舒服”“清除肾毒,恢复男人性动力”,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

  3. 黑龙江卫视发布北京燕竹医院广告,在宣传“养肾代谢疗法”治疗痛风病中,含有隐含保证治愈以及使用患者名义做宣传等内容。

  4. 内蒙古卫视发布“洗斑

祛斑液”广告,宣传“色斑被彻底洗掉了”,“让你白得彻底”,含有虚假夸大产品功效内容,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性能作证明。

  5. 陕西卫视发布“二点激瘦

减肥液”广告,宣传“快速减肥”“8小时见效”“让你一次瘦到底”,含有虚假夸大减肥效果的内容。

  6. 甘肃卫视发布“普尔泰心血活力液”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有效预防和解决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疾病”,“一劳永逸实现长久康复”,超出保健功能宣传治疗作用,并使用消费者名义进行证明。

  7. 《兰州晨报》发布“参龟固本酒”药品广告,含有“同治五种疾病,一天一口,疾病没有”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8. 《都市时报》发布“华佗眼康”药品广告,含有“治愈保障”“早期白内障基本痊愈,轻度近视完全恢复” 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9. 《南方都市报》发布中大医院病毒疣、疱疹治疗中心医疗服务广告,违反医疗机构内设科室不得发布广告、不得发布治疗性病广告等禁止性规定,且含有“病毒基因重组技术、自体疫苗疗法轰动医学界” 等多处违反医疗广告法律规定的内容。

  10. 《新消息报》发布新协和医院肝病防治中心医疗服务广告,违反医疗机构内设科室不得发布广告、不得发布治疗乙肝广告等禁止性规定,且含有“清除乙肝患者体内病毒”等多处违反医疗广告法律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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