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首次批捕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10: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薛培 金检)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黄秋林。这是今年成都市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获取犯罪线索,进而开展立案监督后查处的首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 2005年5月,犯罪嫌疑人黄秋林自外地来蓉后,在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一居民房内进行无照经营活动。他先后从广州以每双30元至60元的价格批发大量假冒“耐克”、“阿迪达
今年初,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通过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信息交流机制获知此案线索后,认为黄秋林的行为侵犯了“耐克”、“乔丹”、“阿迪达斯”等国际知名体育运动品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已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是要求工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月6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黄秋林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