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上周组织了对大衣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64.4%。不过,本次抽查的产品,其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两项安全性检测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一、耐水色牢度和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国
家纺织产品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规定,大衣的耐水色牢度和耐干摩擦色牢度均不得小于3级。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要求;二、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粘合衬在服装中起支撑作用,使服装外型挺括,又有回弹性。本次抽查中有15种产品该指标低于国家标准规定,最低的仅为国家标准规定的十分之一;三、接缝强力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接缝强力不合格。接缝强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面料,直接影响粗纺型毛料或仿毛型织物服装接缝处的缝制质量;四是面料、里料的纤维含量与明示标识不符。本次抽查中有16种产品纤维含量实测结果与明示标识不符。有的产品面料成份标为羊毛或羊绒,实测结果羊绒含量明显减少,并含有化纤,个别产品化纤含量为30%以上。浙江利迪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兰·丝迪”大衣、天津市佛伦法特服饰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佛伦法特”男半大衣、深圳市凯蓝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领风采”女大衣以及上海庄盛服饰有限公司出产的“莊臣”短大衣均被查处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靳松 春宁 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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