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洪武)
今天上午,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仍未对京津塘高速公路更换新版通行卡的事进行说明。
记者近日了解到,京津塘高速公路正更换新版通行卡,新卡上已无“偿还贷款”四
个字。
4月15日,司机王先生介绍,他4月13日从天津到北京,从天津发卡站口领到了新版通行卡,发现上面已经没有“偿还贷款”四个字。不过,他当天从北京发卡站口领到的仍是老版通行卡,上面的那四个字“偿还贷款”还保留着。发卡人员当时告诉他,北京发卡站口也正在准备更换新卡。
记者看到,王先生提供的新版通行卡上没有了“偿还贷款”四个字。
4月18日、19日,记者多次和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但对方没有对新版通行卡去掉“偿还贷款”一事进行解释。
今天上午9点,记者第三次给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打去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去业务部门问清情况就给记者回话。但至11点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答复。
新闻背景
律师告京津塘高速“不高速”
2005年6月8日,北京律师庞标告京津塘高速“不高速”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诉讼中,庞标提出两个诉讼请求:要求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通行卡上“偿还贷款”四个字给出解释;返还当日所收车辆通行费的一半——12.5元,因为他在京津塘高速公路耗费了近两个小时才走完70公里的路程。
但在庭审中,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拒绝对“偿还贷款”作出解释,法院驳回了庞标的诉讼请求。 文/记者廖洪武
京津塘高速是否还完贷款成“谜题”
庞标要求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去除“偿还贷款”四个字的理由是京津塘高速公路已经在2001年完成还贷。
对此,高速公路代理人曾在法庭上称,京津塘高速1987年签约还款年限为20年,目前还没有偿还完贷款。文/《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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