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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促销屡禁不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15:58 北京日报

  本报记者 杨汛 周奇

  4月9日凌晨1时45分。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汽车,北京的街头万籁俱寂。但北三环一家电器商城内,却是人声鼎沸、灯火通明。在阵阵寒风中,300多市民焦急地等待着商家“凌晨2点2折、3点3折、4点4折”促销活动开始。

  违规促销屡禁不止

  “你们这不是骗人吗?”2时左右,商城大门前突然传来一位女士的高声质问,“我今天晚上8时就来排队,到现在已经快6个小时了,就为了买一款特价的洗衣机!可这刚开始促销,他们就说已经卖完了!”

  这位家住海淀区的潘女士气愤不已地展示着她手中的一张广告单,上面“仅XX店限量20台”的字样清晰可见。而就在潘女士抱怨的时候,等待“凌晨2点2折、3点3折、4点4折”促销活动的人群开始挪动。

  不过这些排了好几个小时队的消费者每人将只领取到一个号码,根据商城方面的安排,凌晨4时店家再分段进行抽奖,最终只有持

中奖号码的消费者,才可以最低2折的价格购买到指定限量的电器。一位拿着抽奖号不住摇头的王先生感慨道:“很可能你排上一夜的队不睡觉,到最后还是什么便宜都捞不到。”

  在北京,家电卖场以及一些超市、卖场举行促销活动时,限量特价商品一直都是吸引消费者前往的法宝。而“先提价再打折”,则是商家化解、转移促销成本的又一花招。

  “这台电视原价究竟是多少钱?”凌晨2时30分,刚才那家电器商城内,消费者王先生手持促销广告向某品牌销售人员提出质疑。“我看这海报上写的是‘原价8988元,现价6888元’,可是售货员却告诉我原价才7900元。”

  另一位消费者也向记者证实,今年过年之前,西单靠近地铁口的某商场中同样一件羽绒服,当时价格为458元,但等到过年后商场返券时,却需要800多元,几乎翻了一倍。

  促销规范遭遇尴尬

  去年9月,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个国家部委联合发文,着手治理商业零售企业的不规范促销行为,同时从去年11月便开始征求各方意见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零售商开展特价限时购物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限时购物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特价限量购物活动的,应当将限量商品的具体数量向消费者明示;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其促销商品所标示的价格不得高于本次促销活动前在本经营场所标示的价格。

  比国家各部委更早,去年2月份,北京市商务局、工商局、发改委就联合出台了《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对于限时限量等促销进行了明令禁止。规范中要求,经营者开展限期促销活动,一般应不少于三个营业日,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点、限商品数量或免费赠送的促销活动;同时禁止以虚构原价(虚构原价指所标示的原价不是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促销活动。

  政府部门合作脱节

  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明令禁止,但八个“大红戳”为什么拦不住违规促销呢?

  “在执法上,我们主要还是依靠工商管理部门的检查。”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仅是推荐规范,并不具有强制性。“我们也在考虑将一些规范上升到标准和条例这样强制性的法规,但目前暂时还没有时间表。”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出台的强制性法规一定要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手段相配合。”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表示,缺乏强硬有力的行政处罚措施,是一些禁令“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同时,部门之间的配合也很关键,比如商务部门出台一个法规,一定要有具有执法权的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配合。“从目前这些禁令的实施情况来看,相关的政府部门之间已经存在脱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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