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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曝出天价救护车费:百公里收费4千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14:04 新华网

  新华网 石家庄4月7日专电 (记者 李俊义 王民) 两个患儿从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乘救护车驶向100公里外的石家庄,被医院救护车收取费用4400元,其中车费就高达4000元。患儿家属气愤地说,从北京到深圳,即使坐飞机,也花不了这么多钱。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4000元的救护车费

  张宏(化名)是饶阳县的一位农民,今年2月4日,他发现刚出生37天的儿子张旺发低烧,急忙将他送到饶阳县人民医院。经饶阳县人民医院诊断,婴儿患的是肺炎。2月6日,医院开出病危通知书。2月6日上午,婴儿家属决定转院,于是给邻县的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安平分院打急救电话,救护车来后,将家属和婴儿拉到了安平分院。从饶阳县到安平县,单程20公里,司机收取救护车费用200元。

  张宏带儿子来到安平分院的门诊室,经检查后,医生说病情太重,建议转到石家庄市的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院方告诉张宏,医院提供救护车和两名护理护士,但要收取2200元的费用,其中救护车费2000元,护理费200元。对如此高的救护车费,张宏很不解,问道:车费怎么会这么多?他得到的答复是,都是这个价。

  从安平去石家庄市不过100公里,尽管张宏对2000元的车费疑虑重重,但望着病危的孩子,还是迅速交款办了手续,并要求立即出发。但令他惊讶的是,司机告诉他等一等,因为还有另一个病人要上车。多等一分钟孩子就多一分生命危险,张宏一家人心急如焚,期间几次催促,司机的回答都是“再等一等”。直到40分钟后,另一位家属抱着患儿到来,同样交了2000元的车费,救护车才出发驶向石家庄。

  在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经过医护人员16天的精心治疗,孩子转危为安,脱离生命危险,最终痊愈。这16天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等所有花销不到3600元,而救护车不过走了100公里的路,竟然要了两家共4000元的车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宏越想越迷惑。

  救死扶伤还是趁火打劫?

  在记者面前,张旺的姥爷老刘拿出了安平分院开出的收据。张旺和另一个患儿的收据上,明确写着“车费2000元,出诊费200元”字样,并盖有该院的财务专用章。

  据《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县级救护车的起步价为白天40元、夜间60元(含10公里),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2.5元,公里数含来回里程。出诊费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为每次15元、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为每次10元。

  按这个规定计算,安平距石家庄100公里,往返200公里,该救护车应收费500元左右。按照出诊费的规定,即使送张旺去石家庄的两个医护人员都是副高职称以上,最多也只能收30元出诊费,而安平分院收的出诊费超过了规定的13倍还多。

  安平分院的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救护车费确实收多了,但他又解释说,当时路滑,不好走,司机就和患者家属商量出车费的事,当时家属说多出点钱没关系。“况且,如果他们嫌钱多,也可以坐别的车去”。

  患者家属认为,这是趁火打劫,背离了救死扶伤的宗旨。张旺的姥爷老刘说:“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当时不要说是2000元,就是要5000元我们也得咬着牙给。”

  记者采访时,院方对发生这件事的解释是,这辆救护车已经卖给司机刘立峰,因为车辆还没有办过户手续,所以刘立峰临时跑起了“救护车出租”的活儿,和医院没关系。这个说法患者家属不认同,老刘说,给孩子看病时,我们打的是安平分院对外公布的急救电话,救护车上写的是安平分院,收据上盖的是安平分院的财务专用章,谁会相信它不是安平分院的车?

  在张旺出院后,老刘找到了当地一家媒体。2月25日,这家媒体刊登了这件事情。当天下午,医院有关负责人找到老刘,退还了他2000元的救护车费。但老刘并不满意,他说:找报纸报道这事并不仅仅是为了钱,他想知道的是,救护车为什么敢收这么多钱,为什么没有部门管这件事?

  救护车怎能成为赢利工具?

  据河北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安平分院是一家民办私立医院,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是技术协作关系。

  据安平分院院长赵藏州介绍,医院的救护车已承包给副院长张卫利,由他来管理。张卫利说,医院3辆救护车确实已由他个人承包,救护车收取的车费除了车油钱外,也以工资的形式发给司机一部分。目前对救护车收费标准没有任何规定,除了本县的住院病人免费接送外,县外接送视具体路况,由司机和患者家属协商。往石家庄转院收300元、400元、500元车费的情况都有。

  没有收费标准,何以保证司机不会为追求利润,而向患者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呢?张卫利说:“司机已经跟我很多年了,都是实在司机。”也就是说,医院救护车收费合理与否仅仅建立在司机的品行上,但2000元的救护车费恰恰说明,这种没有任何约束的收费方式不过是沙地上筑城。

  据河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机构申请救护车,先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发给调拨单,再到交通部门申请警灯,就可以投入运行。卫生主管部门只审核、认可医疗机构的救护车,个人是不能申请的,医院无权卖给个人,不能以个人名义运营救护车。这位负责人说,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收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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