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牙膏近半没有临床试验 牙膏质量5年未抽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10:1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防蛀、防酸、抗菌、消炎、增白……许多牙膏都宣传自己的产品对某些疾病有治疗功效,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64种牙膏产品的比较试验结果却证实:价位从1元至23元相差悬殊的牙膏产品在产品品质上并无显著差异;有半数功效牙膏产品并未经过相关临床试验。 市消协因此发布消费警示:不要轻信功效牙膏的宣传。市消协同时发现,近5年来国家
据介绍,此次试验样品均由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从北京辖区的大型超市随机购买,涉及高露洁、佳洁士、中华牙膏等品牌,价格从1元至23元不等,包括普通牙膏、含氟牙膏、中草药牙膏等多个种类。其中,有49种牙膏产品在其包装上注明具有除防蛀外的其他功效,属于功能牙膏。 测试显示,有61个样品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牙膏国家标准,合格率95.3%。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易初莲花防酸牙膏、易初莲花超感白牙膏净含量不达标,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洁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爽绿茶超亮白牙膏挤膏压力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在此次抽检产品涉及的28家牙膏生产企业中,有13家因各种原因没有向协会提供临床证明材料。在提供的功效证明中,有一部分是相关的成分报告文章而不是牙膏的临床试验报告。另外,为牙膏做临床试验的医院也是五花八门,临床报告中甚至还有“某某职工医院”出具的报告。 消协有关人士介绍,功效牙膏市场混乱,一方面,牙膏产品的功效目录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许多宣传具有疗效的牙膏都涉嫌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因为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另一方面,一些牙膏宣传语模棱两可,如有的牙膏包装上说明添加物的疗效,极易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