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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引发消费争议 消费签约首选示范合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1:39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诸达鹤

  从市消保委最近受理投诉的情况看,有关合同方面的消费争议占投诉总量的近十分之一,其中经营者制订的“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保委昨天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尽量使用市工商局等部门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标的消费额度大、专业性强的消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研究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选择性条款,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服务的要求和服务标准等。如在签订纪实摄影服务合同、纪实摄像服务合同时,要明确摄影、摄像服务者的具体人选,提出服务要求,约定摄影、摄像服务时间的长短、活动流程及内容等。

  -在婚礼庆典服务合同附件中对服务等级有明确的填写栏,要仔细询问服务人员的等级,并到相关行业网站查询。

  -在消费中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如在签订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时,建议输入准确的注册信息,并在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在主体身份的确认上将遇到一些举证负担。

  -在签订上海市微型计算机商品买卖合同时,要明确维修时电脑中信息资料的保护约定。

  -重视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消费提示,一般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中都有详细表述。特别是在新兴行业的消费中,更要仔细阅读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消费提示,以掌握更多的信息,如签订上海市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注意在某些消费过程中查验必要的文件证明。如在签订

二手车交易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时,应仔细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注意了解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缴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情况,了解转让车辆的排放标准、是否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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