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伊婷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发现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4%。而小型企业大多季节性生产,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6%。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山东、河南、四川、广东、江西、贵州、福建等15个省、直辖市130家企业生产的130种产品,合格10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9%。
本次抽查中,有19种产品总养分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3.3%。其中有1种产品的总养分为15.6%(明示总养分含量为≥25%),低于标示值的9.4%。总养分含量是复混肥料产品主要的指标,含量过低会造成肥料施入土壤后供氮磷钾强度不足,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求。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也是复混肥料产品的重要养分指标。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过低,无法快速满足作物对磷素养分的需求。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中1种复合肥料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仅为32%(标准规定≥40%),直接影响使用效果。
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南昌市农兴肥料厂 赣民
安庆市悦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悦丰
安庆市金穗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 金穗
安徽省六安市金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农
江西腾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作物土壤调理剂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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