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评出十大霸王条款 赠品不三包列首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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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1:41 解放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15日专电 (驻京记者 夏俊) 中国消费者协会15日公布“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结果,商场、房地产、银行、美容等相关服务中一些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行业惯例等被评为“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继续深入推进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工作,重点将放在督促问题的改进上。这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是:
1、商场规定: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2、家电“三包”服务规定: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3、商场儿童乐园规定: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概不负责。 4、超市存包须知:寄物柜是服务性质,超市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5、种子包装标签:从购种子之日起15天内请试芽,若出芽率不够,可携带包装袋及所购种子的收据到购种子处协调解决,过期视为合格产品,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6、银行公告:用户必须统一办理银行卡,不允许用现金缴费,不办卡者不予代收水电费。 7、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属于出卖方。 8、物业停车收费规定:车辆丢失、损坏概不负责。 9、照相馆声明: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负担其它责任。 10、美容服务协议:因已投保,如需索赔须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