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检查发现六大问题 责令12家机构立即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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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1:3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宋国梵 记者 顾泳)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在近期本市多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中,仍有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严重违法经营、管理混乱等违反“七不准”的行为。卫生、工商部门已立案15件,责令12家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被查的医疗机构主要存在六大主要问题
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静安区康新医院未经许可开展性病诊疗活动,虹口区圣璐伽妇科医院、长宁区真爱女子医院等医院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术。 严重违反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规定。圣璐伽医院违法使用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黄浦区鼓楼门诊部使用一名脱离临床从事教学工作8年的人员从事临床诊疗工作;杨浦区民办华佳医院一名医师的执业证书则有涉假嫌疑。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徐汇区绿源门诊部、浦东新区申诚医院等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户外广告宣传;部分医疗机构广告用词夸张、误导病人,如徐汇区瑞星医院在户外广告中宣称是“最好的体检中心之一”。 擅自用“xx中心”等虚假、不规范的名称。宝山区英港泌尿外科医院擅自使用“高级专家会诊中心”和“香港新世纪附属医院”的挂牌;徐汇区博爱医院门口擅自挂有“瑞士羊胚胎素注射亚洲服务中心”等招牌。 违反诊疗常规,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杨浦区真美妇科医院无论病情轻重,对就诊患者一律给予抗菌素、冲洗、雾化、照光和微波治疗,对已具备手术指征的病人却仍进行常规治疗。 医疗收费不规范。长宁区港华医院去年已由营利性医疗机构转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迄今仍按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严重侵害病人权益;徐汇区博爱医院擅自实行医保、自费病人收费“双轨制”,收费未明码标价。 检查中,黄浦区鼓楼门诊部涉嫌雇用“医托”,并与执法人员抢夺被查获物证;虹口区阳光中医院医务人员与执法人员抢夺发票等证据,抗拒执法阻挠检查。 市卫生局表示,针对此次通报和查获的问题,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严肃处罚。今后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凡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七不准”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