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揭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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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0:52 新京报 | |||||||||||
中消协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开评选历时两周,40多万人参与了网上投票。经过专家评委的推荐评审,评出的十大霸王条款涉及商场、超市、房地产、物业、银行、美容、农资等行业。
其中商场超市中的不平等规定最多,如赠品不“三包”、家电退换包装须完好、儿童游玩出事商场不负责、存包失窃超市不赔偿。另外,不办卡不代收费、屋顶外墙面使用权被占、胶卷损坏不赔、停车丢失物业不赔,都是一直以来消费者反映较多的。 “这些经营者单方面制订的条款,具有减免自身法定责任、限制和剥夺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义务的典型性”,中消协为此表示,今年除继续深入点评不平等格式条款外,重点将放在督促问题的改进上,将对三年来点评过的重点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存在现状、对消费者权益损害及改进情况进行调查,问题依然存在、依然严重的行业和企业,将采取社会监督的手段予以揭露批评,并提请政府监管部门督促改进。 昨天的3·15晚会还通过“消费黑榜”、“典型案例”等环节,对住房黑幕、医疗垃圾、短信欺诈等不同行业领域的伤害侵权事件进行了曝光。 全国整规办在晚会现场正式开通了“中国反商业欺诈信息门户网站”。而作为“降低医疗收费门槛,挤干医疗费用虚高水分第一人”的山东济宁医院临床学院院长武广华,以11.2万张的得票数获得了2006年度“3·15贡献奖”。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会上透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积极研究《物权法》、《食品安全法》等和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在审议的《农产品安全法》等,都将充分考虑与《消法》衔接的问题,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维权 “十一五”期间严密监测化妆品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十一五”期间,化妆品、汽车、商品房、保健品等8类热点商品将受到更加严密的监管监测,电信、美容等领域的霸王条款将被制止。昨天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座谈会上为“十一五”时期消保维权提出了规划。他说,今后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将加大监管,特别是对化妆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商品房、建材、装饰材料、保健品等要严格监管监测,确保质量合格。而在服务领域里则要制止餐饮、修理、美容美发、装饰装修、旅游、电信等行业中的“霸王条款”现象,指导制定规范的格式合同。 大学生遇侵权近半“自认倒霉” 本报讯 (记者 郭安) 在昨天刚刚结束的2006年中国消费者维权论坛上,中国质量万里行公布的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在产品消费、中介和求职三大领域最易“中招”,而且,近半数大学生被侵权后会“自认倒霉”。 中国质量万里行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当代大学生被侵权最多的是在日常生活用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方面,占80%以上。中介服务表现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房屋中介、职业介绍,占中介侵权50%以上。在求职中,拖延、克扣薪酬等侵害大学生的事件屡见不鲜。 被侵权时,48%的同学“认倒霉算了”;4%找商家;24%到BBS发布;5%找媒体、维权组织;1%到法院诉讼;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投诉的大学生仅有34%对投诉处理结果满意。 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