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点评十大不平等条款
本报讯 (记者 袁国礼) 在昨天的央视“3·15”晚会上,中消协对外公布了“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并对条款进行了点评,商场、超市、房地产、物业、银行、美容、农资等行业存在的格式条款、规定、声明、通知、店堂告示、行业惯例等入选。
十大不平等条款是由消费者公开投票评选,并结合了专家评委的推荐和评审。这次评选共历时两周,40多万人参与了网上投票。中消协有关人士指出,这些不平等条款都是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减免了经营者自身的法定责任,但限制和剥夺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了消费者义务。虽然部分地区和企业得到了纠正,但整体上仍然存在。
十大不平等条款
1 商场促销: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点评意见】消费者获得赠品和奖品是以购买商品为前提的,商场单方面免除自己应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具有合法性。
2 银行公告:不允许用现金缴费,不办卡者不予代收水电费。
【点评意见】采用现金交易还是划卡,应由消费者自主决定。银行不应强制采用划卡方式,况且办卡还需交纳卡费或年费,增加额外负担。
3 家电“三包”:退、换货时包装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
【点评意见】从《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可以看出,只要商品符合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
4 商品房买卖:商品房所在楼宇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属于出卖方。
【点评意见】业主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依法享有对屋面、屋顶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开发商强行占有、剥夺业主的财产所有权,属法律禁止行为。
5 商场乐园:儿童游玩发生事故,商场概不负责。
【点评意见】商场以此条款作为店堂声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商家应保障使用此设施的儿童人身安全。
6 停车收费:车辆丢失、损坏,物业概不负责。
【点评意见】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的是保管服务合同关系。那么作为保管人的物业公司,有妥善保管车辆的责任。
7 超市存包:寄物柜是服务性质,超市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点评意见】超市设置寄物柜得到了增加顾客的潜在利益,实际上是一种有偿服务,即有偿保管。超市此规定违反了《合同法》,是无效的。
8 照相馆声明: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同类、同量胶卷。
【点评意见】由于经营者的原因造成胶卷损坏或者遗失,经营者除了负责赔偿该物本身的价值及合理的损失之外,还应赔偿权利人精神损失。
9 种子标签:购种之日起15天内请试芽,过期出问题不负责。
【点评意见】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15天”期限。确定种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由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10 美容服务:因已投保,如索赔须找保险公司。
【点评意见】美容院未尽质量保障义务,使消费者在美容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消费者有权向美容院索赔。美容院不能免除予以赔偿的法定义务。
《京华时报》(2006年3月16日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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