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曝光十大侵权案 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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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4:58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李刚 今年“3·15”前夕,上海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于3月12日向社会公布2005年度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这些案例为: 1.发布虚假广告。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发布广告称:“即日起赶快购买百
2.伪造食品保质期。上海创昕贸易有限公司自前年7月至去年1月经销“番番天”、“五谷圈”食品时,对其中将要或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番番天”和“五谷圈”拆除外包装,并伪造成未超过保质期。 3.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器。在未经核准登记的情况下,王某等人杜撰了“世达通讯设备公司”名称,私刻印章,购买假发票,印制大量安装卫星电视的广告在居民楼散发,并非法销售、安装卫星接收器。 4.销售侵权商品。上海顺达英贸易有限公司从外地购入假冒耐克、阿迪达斯、飘马、锐步、“Calvin Klein Jeans”CK和“BURBERRY”芭芭利等羽绒服821件,另购进假冒耐克、阿迪达斯、鳄鱼等7种商标。 5.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去年9月4日,一名消费者与“俏新娘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委托书,约定婚礼服务事宜。婚礼当日该公司提供的是一辆与委托书约定不同的婚车。消费者要求赔偿遭到拒绝。 6.拒绝退还健身卡内余额。前年底,一名消费者在上海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五角场店办理了健身卡,因市政动迁该店关闭。该公司让消费者在办理永久暂停手续和持卡到其他门店消费两者中选其一,消费者提出退还卡内余额遭拒绝。 7.在线欺诈消费者。去年7月,市消保委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东方数码购物在线的公司(www.dfsm zx.com)在互联网上销售商品,消费者汇出货款后收不到货物。经调查,该公司在互联网上的页面已无法打开。 8.虚假报价骗取钱财。去年8月15日,一名消费者在宜山路288号鲁本公司专卖店看中了一款道森牌橱柜,销售人员称总价为1.4万元左右,消费者当场支付定金500元,后又支付5000元预付款。消费者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总价竟成3.5万元。 9.拒绝履行装修合同。一名消费者与上海紫云装饰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2004年6月竣工验收,约定保修期为1年。消费者因工程质量问题报修时,该公司拖延不予解决,最后不知去向。 10.拒不执行“三包”规定。去年10月1日,一名消费者在上海宇鹤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一部手机,因质量问题更换了一部新手机。因更换后的手机仍存在乱码现象,遂要求退货。该公司只同意更换手机,且不补偿更换手机的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