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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涉及售假伪造等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1:57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任绍敏 发自上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临之际,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日联合发布该市2005年度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这些案例分别涉及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伪造食品保质期、虚假宣传等问题。十大案例中较显眼的是:

  其一,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发布百威啤酒新年促销活动广告,误导了消费者,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罚款329460 元。

  其二,上海创昕贸易有限公司对其经销的将要或已经超过保质期的1500盒“番番天”和4200盒“五谷圈”食品,采取拆除外包装,改换伪造生产日期的方式,将其伪造成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此,工商部门在责令当事人公开更正的同时,依法罚款123543 元。

  其三,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和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下,安徽来沪人员王某等人杜撰了“世达通讯设备公司”名称,私刻印章,购买假发票,并印制大量安装卫星电视的广告,在居民楼中散发,并向居民非法销售、安装卫星接收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四,上海顺达英贸易有限公司从外地购入假冒耐克、

阿迪达斯、飘马、锐步、CK等羽绒服合计821件;另购进相关商标标识和拉链头,生产加工羽绒服。至案发时,已销售羽绒服38件。工商部门依法对其没收假冒注册商标的羽绒服783件、假冒注册商标标识20985张(只),并处罚款45万元,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此外,还有上海沪佳礼仪服务有限公司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上海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五角场店拒绝退还健身卡内余额、上海东方数码购物在线欺诈消费者、上海鲁本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虚假报价骗取消费者钱财、上海紫云装饰有限公司分公司拒绝履行

装修合同、上海宇鹤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拒不执行“三包”规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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