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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违规收用电保证金 工商局开出18万罚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8:30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日前,遵义县供电公司违规向辖区内用电企业收取保证金经群众举报,被遵义市工商局查处。

  3月3日,记者在遵义县工商局了解到,前不久,该局接到遵义县部分企业举报,遵义县供电公司向企业收取用电保证金。该局当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遵义县供电公司向辖区10余家企业分别收取了50至10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其账上表明,收取这样的保证金共计达
800万元。根据调查结果,遵义县工商局将此案移交遵义市工商局处理。遵义市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后,向遵义县供电公司下达了处罚通知书,处以该公司18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退还企业缴纳的用电保证金。

  遵义县工商局执法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遵义县供电公司收取这样的费用如果给缴费企业开个专户,且利息归企业,同时,将此款抵扣企业用电所产生的费用,是允许的,但是,该公司并没有这样做,这种无偿占有他人资金作为周转金的行为,已违反了《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若干规定》。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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