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药销售经理自爆内幕:公司给医生“临床试验费”,专家表示此举有违行规
“试验费不宜直接入医生账户”
新闻回放
每做1例临床试验医生获数百元试验费
3月2日,原阿斯利康华南区特药部销售经理唐宁主动来到本报报料,称公司通过给医生“试验费”方式,影响医生处方。据唐宁手提电脑上出示的材料,光是瑞宁得一种药物,便涉及广州多家三甲医院的数位医生。每个医生接受的病例数均有详细记载,每做一例,医生会获得400元试验费,钱在账面上通过一家上海的诺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打入医生账户。
据唐宁昨日提供的最新统计,阿斯利康特药部(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临床试验遍布全国,统一进行的涉及到三种药物,一种是瑞宁得(Ramidex),去年在全国作了870例,每例给医生的劳务费是400元,华南200来例,华东280例,华北区300例;思瑞康(Seroquel)全国做了910例,每例劳务费200元,华南区271例,华东区342例,华北区297例。易瑞沙(Iressa)全国做了500例,每例劳务费900元,华南区130例,华东区170例,华北区200例。
唐宁提供证据称,临床试验涉及到的劳务费,大多数都是直接打到医生提供的个人账户上。
近日,本报报道了某知名跨国药企特药部销售经理唐宁(化名)自爆行业内幕,多名三甲医院医生通过咨询公司收受“临床试验费”(见3月3日A18、19版),引发业内普遍关注。对于阿斯利康临床试验是否涉及违规,各方说法不一。业内专家指出,临床试验对新药而言相当普遍,但按行规,不宜直接打入医生账户。
阿斯利康
并非临床试验,而是市场调研项目
唐宁向本报报料的第二天,阿斯利康有限公司公关部总监王晓岚主动致电本报,否认“临床试验违规”这一说法,她代表阿斯利康声明,报道中所涉及的事件并非临床研究项目,而是阿斯利康于2005年委托独立调查公司开展的市场调研项目。市场调研是正确了解疾病需求以及提高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市场调研的受访对象获得一定酬劳是符合市场调研行业规范的。
在《阿斯利康中国销售及市场营销实践准则》中,记者找到了如下关于临床试验规范的描述,“在任何情况下,阿斯利康对ISS(研究者申办的临床试验)的支持与否都不可以建立在研究者目前、将来或既往对处方、推荐或影响使用阿斯利康的产品的意愿或潜在可能性上”,“试验协议必须和医院/机构/科室签定,且阿斯利康的资助款项必须支付到协议中注明的法定账号。严禁支付款项给任何协议中没有包括的个人账号,协议中必须明确指出研究者/机构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要求”。
专家
临床试验应获医院批准
到底瑞宁得等处方药的临床试验算不算违规?近日,记者专门为此咨询了广东省乳腺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名添。杨名添指出,新药的临床试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百分之九十几都在内科进行,临床试验到底违不违规,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临床试验通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操作规范,试验费通过医院财务科,不直接跟医生联系,就不算违规。按照规定,医生可以通过医院财务科获得一定比例的劳务提成。但医生决不能为了获得这部分提成而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必须满足相当严格的规定。一个是病人要符合有关标准,第二个是病人要同意,必须满足其知情权。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申办者若为一外国机构,必须有一个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代表按中国法规履行规定的责任。申办者在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征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才能开始按方案和本规范组织临床试验。
近日记者致电牵涉到阿斯利康临床试验的上海诺德健康咨询公司,但至今仍未听到任何有关答复。
本报记者 杨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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