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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频遭投诉消协予以曝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9: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投诉披露新制度将执行

  本报讯 (记者 宋洁 实习生 梁璐)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从今年3月15日起,消协将开始执行投诉披露这项新制度。今后,对阻碍消协开展调查、消费者投诉密度过高的商家,消协将向社会揭露和批评。

  据了解,根据《消法》赋予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的职能,从今年3月15日开始,如果经营者有下列六类行为之一的就可以向消费者以公告、通报等形式披露:一、不接受消协对有关投诉事项开展调查或者阻碍、干扰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调查、调解职能的;二、对消费者协会送达的消费者投诉处理函件,在规定时限内不给予明确答复或故意拖延,经催办仍拒绝说明正当理由的;三、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在消费者协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应承担的责任的;四、以欺诈等恶劣手段坑害消费者的;五、同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一个季度内有三起以上、半年内有五起以上、一年内有八起以上投诉且未能达成和解的;六、其他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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