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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查获产掺假花生油企业 用标识造假成新动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3: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婧 通讯员 余扬波 许向晖) “特香花生油”、“特制花生油”这些比纯正花生油售价便宜不少的“花生油”中有无猫腻呢?昨日,在查处佛山南海一涉嫌掺杂使假的花生油企业时,广东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标识弄虚作假、蒙骗消费者以及花生油内掺假已成为花生油生产领域造假的两大新动向。据悉,去年5月1日起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凡标识“花生油”的,都必须是纯正花生油,不得掺杂使假,香精也不允许使用。

  去年至今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月初,省质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对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生产过程中掺杂掺假、利用标识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使食用油生产行业的不规范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极少数企业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继续在花生油生产过程中掺入大豆油、棕榈油、菜籽油等价格较低的油种。

  昨日,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约的“永兴旺油厂”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惠食王”特香花生油54箱(每箱4瓶)。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封存、抽样,并视检验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据悉,省质监局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连续两次对该厂生产的“惠食王”纯正花生油和特香花生油进行摸查、检查及监督抽查,均发现该企业产品的

脂肪酸组织(油酸和亚油酸)、折光指数和相对密度等涉及有无掺杂使假的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涉嫌存在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

  据悉,在历时3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检查中,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441人次,检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2557家,因涉嫌无证生产、掺杂掺假、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利用标识弄虚作假等问题被立案查处58宗,查封各种问题食用油4124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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