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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起涉税大案曝光 最高处以200万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14:13 大众网-大众日报

  山东省地税局日前向社会公开曝光青岛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假发票偷税案等5起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人员将依法受到严惩。

  青岛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碧海花园项目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藏南建筑工程公司”名义为本单位大肆开具假发票虚增成本,共偷逃企业所得税337.65万元。目前已被依法追缴税款337.65万元,加收滞纳金23.3万元,并处以所偷税款一
倍的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698.6万元。该案还将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华网财税信息有限公司自2001年7月开始经营至2004年12月止,采取故意虚列费用、违法使用发票、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共计76.25万元。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个体工程承包户姜忠文、杨培伦、高仕德、孙元孝、孙元国、张永民、迟令祥7人,于2002年至2004年期间,在承包修桥筑路工程结算时,为达到偷税目的,从日照市锦泰路桥工程公司经理窦福合等处购买专用发票39份,采取“大头小尾”的手段开具给日照市公路局工程处24份,其中1872.76万元取得收入未按规定足额纳税。为惩治不法行为,2005年10月,依法对姜忠文、窦福合等人分别给予1万至5万元的罚款。目前,正在对其涉嫌偷税行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2005年6月,东营市通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开具收据取得收入不入账、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967.82万元,少缴纳

增值税334.53万元。对其涉嫌偷逃地方税收问题,东营市地税局追缴其各项税费合计437.26万元,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以200万元的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637.26万元,并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

  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临沭县新华食品有限公司将收取的下属食品站租赁费、

房屋租赁费等195.7万元,隐匿在账外进行单独核算,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
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69.66万元。目前已被依法追缴税款69.66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46.84万元,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16.5万元,并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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