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猫腻多 慧眼识别零团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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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11:53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2月8日电 (朱立毅 李嘉) 刚刚过去的春节长假是外出旅游的好时机,但跟随旅行团出游而形成的纠纷,已经成为浙江消费投诉领域的热点问题。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刚刚公布的旅游消费投诉热点问题包括:旅行社以“零团费”报价作诱饵,在旅游合同中做手脚,对旅行社应承担责任的条款模糊化,而对免费条款一再扩大,加重消费者的负担;旅行社事先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而是以具体的行程安排替代合同。
此外,一些不法旅行社还不使用正式合同文本,而与消费者签了不合理、不公平的合同;违反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降低住宿等级标准,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次数,变更旅游线路;以老人和小孩购买力不足为由,擅自加收团费。 消协提醒说,消费者外出旅游时应慎重选择旅行社,向有关部门了解、验证旅行社的资质,并签订规范的协议或合同,明确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标准、购物及相关违约责任。此外,消费者还应当妥善保全合同、行程表等相关凭证,以便在维权时能提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