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监局公布统检结果 5成灯具抽检不合格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9:37 红网 | |||||||||
红网长沙2月6日讯 (记者 冯钧) 今天,湖南省质监局公布了2005年四季度灯具、小功率电动机市场统检结果,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节能灯具合格率仅为46%,小功率电动机抽检合格率为73.7%,许多灯具、小功率电动机标称功率难以达标。 在抽查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节能灯具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合格率为39%,节能灯具合格率为75%。
抽检结果表明,灯功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71%,许多样品中标称为15W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功率实测值还达不到8W。还有57%的不合格灯具电流谐波含量大,对电网造成污染,影响其他家用电器的使用。而一些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生产厂为降低成本,采用质量较差的荧光粉或其他替代物,导致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灯光无法正常反应被照物真实颜色。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合格的小功率电动机主要是温升试验不过关。由于器具的标称额定输出功率比器具实际能达到的输出功率相比较要大很多,致使器具在按标称输出功率做发热试验时,不能承担相应的负载而造成堵转或绕组温度超过标准值。据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误导消费者,夸大其产品性能。这样的产品对消费者而言,轻则不能满足对产品性能的要求,重则烧坏电机甚至造成安全事故。 劣质的小功率电动机产品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大量耗费国家有限的能源。小功率电动机生产厂家较多,品牌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厂家生产未经3C认证的产品,采用劣质材料生产劣质产品,坑害消费者。 湖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严禁劣质灯具及不合格的电动机产品上市销售。 (稿源:红网) (作者:冯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