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清开灵冒充药品清开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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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18: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马勇 报道:广东省消委会昨天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认真辨别以食品冒充药品的“清开灵颗粒”,以免误买假冒药品耽误病情的治疗。 省消委会的专家指出,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以食品冒充药品的食字号“清开灵颗粒”,在包装上模仿市场销量较大的正规药厂生产的“清开灵”药品;从感官上看,食品清开灵颗粒不均匀不松散,手感板结,不成颗粒,而正规药品清开灵颗粒则比较松散均匀。
另外,最主要的是食字号“清开灵颗粒”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名称上使用药名“清开灵颗粒”,违反了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即食品名称不能用药品的名字命名;在配料上标注药品成分,如黄芩苷、板蓝根、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水牛角、大青叶、牛黄等,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食品不能含国家限制或禁用的药品”的规定;在包装上标注疗效和功能,也与《食品卫生法》相违背。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清开灵”药品时,一定要认清楚产品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是否为“国药准字”,以免因误购假冒产品而耽误病情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