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 黄全权、黄会清) 国家质检总局14日在此间公布的一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对一百多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抽查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不到60%。其中,部分产品引火线的引燃时间最短时间竟然只有0.6秒。
抽查按照新修改的GB10631-2004《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和GB/T10632-2004《烟花爆竹 抽样检测规则》,国家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江西、湖南、四川、福建、辽宁、内蒙
古、浙江、河北、云南、安徽等10个省、自治区132家生产企业的13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合格7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7.2%。
据了解,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部分企业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氯酸盐”的规定,仍然使用氯酸盐作为氧化剂加工生产烟花爆竹。据了解,由于氯酸盐分解温度低、敏感度高,极易引发起火爆炸。本次抽查有29家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盐,超过抽查企业总数的1/5。抽查中还对含氯酸钾的鞭炮药物进行了定量分析,药物中氯酸钾含量的比例最少的也占53%。
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引燃时间的要求是:B级产品为5-15秒,C级产品为3-13秒,D级产品为2-6秒,组合烟花为6-12秒。本次抽查有45种产品引火线项目不合格,其中最短的仅有0.6秒,最长的达45秒。
据了解,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已发文要求地方质监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及产品立即进行查处,封存不合格产品,已经流入市场的及时收回,并再次组织烟花爆竹产品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在北京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抽查结果通报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23岁的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议上述两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吊销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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