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的哥拾金而昧不容忽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20:05 新华网 | |||||||||
新华社记者 张颖、实习生 任杰 目前,出租车已经成为普通百姓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随之而来就是经常性、大量因乘坐出租车把物品遗失事件,但不少失主们未能从“的哥”手中拿回或换回自己的物品。这样的事虽然只发生在少数“的哥”身上,但不仅关乎道德觉悟,也关乎他们的守法意识。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统计,每天因乘坐出租车把物品遗失在车上报案的有800多起,因同样原因打给交通台的电话上百个,但能找回失物的寥寥可数。在吉林省长春市,打进交通文艺台的电话,90%以上都是寻找在出租车上的遗失物品,甚至有人愿意出高价“赎回”自己的物品,只有不到1/3的物品能及时找回。 出租车行业是社会一天都不可缺少的行业,没有出租车的服务,普遍人就会陷入出行难;而且“的哥”从事的是一项高强度的劳动,收入也不高。另一方面,许多“的哥”拾金不昧,社会上流传着很多这方面的佳话;而那些没有尽快归还失物者,有可能是没有看见,而让后来的乘客拿走了,等等。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否认少数“拾金而昧”者的存在。 拾金不昧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这一规定,将拾金不昧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约束层面。 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和服务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希望出租车行业“拾金而昧”者向那些拾金不昧者学习。这样,看上去是自己麻烦一些,有时还得搭上时间和金钱,但是却带来良心的平安和全行业形象的提升,说不定还会带来回头客呢。(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