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六日电 (记者 刘长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公布的流通领域一项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市场上销售的腌熏制品三成不合格。
为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腌熏制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北京、安徽、贵州、山西、甘肃等五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北京、蚌埠、马鞍山、贵阳、安顺、毕节、临汾、大同、太原、兰州、武威、酒泉等十二个地方的七十九家经销单位销售的腌
熏制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一百九十组样品,品种包括熏烤火腿、腊肉、腊肠、烤鸭、咸肉等。对腌熏制品中的苯甲酸、山梨酸、合成着色剂、酸价、亚硝酸盐、复合磷酸盐、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标签等九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一百三十三组合格,五十七组不合格,监测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等企业的产品被列在曝光名单中。
本次腌熏制品质量监测发现的问题主要有:苯甲酸、山梨酸等添加剂超标严重。有三十组样品添加剂含量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二点六;酸价不合格。本次监测发现十三组样品酸价不合格;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有五组腌熏制品检测出大肠菌群或菌落总数含量超标;标签问题多。有九组样品标签不规范。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在配料表中应标示具体的名称,而本次监测发现有不少腌熏制品在标签配料表中缺少此项。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腌熏制品时,应尽量到一些大商场或超市去购买那些大型和知名企业生产的商品。注意标签上标注的信息,重点看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经销单位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产品包装上明示的储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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