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家再曝房屋中介信用危机 消费者要多留心眼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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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11:23 竞报 | |||||||||
专家建议 和中介打交道要多留“心眼儿” 本报记者 王丹丹 报道 “佰家中介”涉嫌诈骗房主房屋租金事件,继“坚石卷款逃跑案”后,再度引发京城房屋中介信用危机。10月22日,数十名房主以佰家中介涉嫌诈骗为由向警方报案。而近半个
高价不可信 “不要贪图蝇头小利,价格的市场合理性才至关重要。高价的房屋不是没有,但是真有人给您的房子开出天价时,必须得警惕。”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表示。 至于什么是合理的价格,他认为,同类型的房子价格相近,想知道自己的房子到底能租什么样的市场价才合理,多咨询几家大的中介公司自己就能有谱儿。“就像一般骗子骗人都是利用人们的侥幸心理。只要出租业主们保持成熟的心态,不去期待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事,在与中介机构打交道时吃亏的可能就会减少。” 合理的付款方式 金育松认为,房租的付款方式也应该合理。一些中介机构往往以低价为诱饵,要求客户交纳半年甚至整年的房租,因此也给大规模套现卷款提供了可能。而规范的中介公司多按照北京市场的惯例采取押二付四等收费形式。“如果中介公司和房主签署了一年的租赁房屋合同,而事先将一年的钱全给房主,和客户一个月一个月收钱,这样的中介公司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公司,反之则很可能是骗子。” 合同要规范 售后服务不可少 “合同的规范性不可小觑,不负责任的中介公司一般不会在合同中标明自己在租出房屋之后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北京天矛律师事务所徐晨笛律师表示,“检查中介公司的合同是否规范,是否为所委托的房屋承担相应责任,是业主保障自己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他同时表示,租前承诺与租后服务同样重要。部分中介公司在出租房屋之前会用各种承诺吸引客户租房,而出租后却对承租客户的要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个公司售前与售后的服务标准是评介一个公司“诚信”的最基本标准之一。 和中介合作要多留“心眼儿” 北京世纪阳光经济研究所房产专家付小夏告诉记者,在与中介服务机构达成合作意向时,要多留几个“心眼儿”,尤其在签订出租代理合同方面,很容易引起纠纷。她表示,房屋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形式,为了防范租赁纠纷的发生,在和中介合作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积极与中介公司沟通,告诉他们自己理想的价位。当决定接受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协商签订出租协议时,应谋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房屋经营业内人士等。 其次,她还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一些中介公司采用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比如正规合同里的条款应尽可能完备,权利义务规定应明确具体。 另外,在签订代理协议过程中,要逐条逐句进行推敲,不明白的语句应询问清楚,对一些意思表达模糊、容易产生纠纷的要坚决说“不”。 而且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做到有案可查,以免发生争议时说不清楚,给日后的索赔以及个人经济利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最后,付小夏还特别提醒消费者,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和中介公司合作过程中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