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抽查结果食品加工机仅六成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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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12:19 大河报 | |||||||||
新华社消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4日公布的近期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其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9.1%。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是一种小型的用于食品加工的家用电器,具有水果榨汁、铰肉切片等多种功能。为了进一步扶优治劣,国家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广东、浙江、江苏、上海4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合格的有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9.1%。
此次抽查中发现,由于部分小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差,致使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高,有些企业盲目追求产品的多功能化,造成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特别是“发热”、“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现象比较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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