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抽查显示:电热水壶近三成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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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09:2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的25家电热水壶企业生产的25种产品中,合格18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2.0%。 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安全项目不符标准等。国家质检总局对两家质量较差的产品进行了曝光,它们是:潮安联发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联发牌电热水壶、上海恺笛日用器皿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壶(防干烧鸣笛电水壶)。(记者 原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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