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价回收半价过期药品 药监局号召市民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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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7:55 羊城晚报 |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市民莫成为不法之徒的“帮凶”并积极举报 本报讯 (记者 许悦 实习生 李淑怡) “半价回收药品,过期来者不拒!”读者田先生近日经过海珠区一商业大厦时,发现停车场入口处的“牛皮癣”竟是一张药品回收广告。对此,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这些回收的药品质量没有保证,很可能会流向广州和外地的小诊所,希望市民不要贪小便宜成了“帮凶”。
跟田先生联系时,药贩坦承什么药品都收购,还没用过的当然最好,用剩的、过期的也没关系。记者也将计就计拨通对方电话,对方先问记者有什么药要卖,并称只要是西药都可以收购,价格视具体药品而定,一般是市面价的一半左右。当记者询问他们会如何处理所收购的药品时,对方则避而不答,一个劲地说“只要约好时间地点,他们自会有人上门收购”。当记者昨天收集了各种西药再次致电药贩要求交易时,对方称记者提供的“利巴韦林颗粒”、“头孢拉定胶囊”等药品价格不高,折价后价格更低了,“这些药我们不要,我们要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或治癌方面的高价药”。 记者随之将了解的情况报之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私人无证收购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但由于不法之徒活动隐蔽,执法不易。估计收购到的药品主要是公费医疗或普通家庭中还没用完、又即将过期的药品,特别是进口较贵的西药,更是他们的“心头好”。 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广州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52.4%的家庭设有家庭小药箱,但是高达73.6%的家庭忽视了药品的储存条件,更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的过期药品的习惯。数量巨大的家庭过期药品,由于没有合法的出路经常成为不法药贩收购的对象,从而对群众用药安全构成威胁。去年仅在广州市场上就查获没收价值140多万元的假劣药,其中一部分就来自家庭过期药。 市民如果发现此类收购药品的广告,请致电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热线电话81873897举报,稽查分局将跟进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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