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石绿毒浸鲜鱼 引起农业部渔业局高度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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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18:01 河南商报 | |||||||||
记者 臧金生 岱麟 昨日,本报《食品安全再拉警报 孔雀石绿毒浸鲜鱼》一文见报后,引起了国家农业部、河南省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全面查处“孔雀石绿”工作,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消费者疾呼彻底严查 昨日,本报热线新闻部的3部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全国各地百余名读者打来电话,对这种严重危及公众健康的不法行为表示愤慨。国内各大网站也对本报报道给予转载,不少网民们看到本报的报道后,也纷纷发帖表示了他们的惊讶和不满。 郑州读者王先生在来电中说,看到本报报道后感到很震惊,到底我们现在吃什么东西才是安全的? 有网友说:希望有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和出台,切实关心百姓的餐桌问题。同时加大对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让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人员倾家荡产。新浪网友疾呼:相关部门应硬起手腕从源头上阻断孔雀石绿对于水产市场的流向。 更多的读者期盼着各地监管部门能从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出发,切实履行职责,彻底使这一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的药品在渔业市场灰飞烟灭,使健康、放心、安全的无公害鱼等水产品走上人们的餐桌,走进人们的生活。 报道引起农业部关注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国家农业部,就本报报道的湖北和河南的养殖户及贩鱼的个体户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农业部兽医局药政处的耿处长告诉记者,早在2002年,国家农业部就将孔雀石绿列为禁止使用的药品,并专门下发了国家农业部193号公告。公告明确规定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使用孔雀石绿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水产主管部门举报,并由当地水产主管部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查处。 下午4时许,记者获悉,本报报道已经引起了农业部渔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局综合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从全国各大网站上看到本报的报道,并已经将该报道内容打印送交有关领导,目前,农业部渔业局正在研究处理方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内已有近百家网站和媒体转载此文,也不断有全国各地的主流媒体与本报联系,希望与本报进行新闻联动,共同关注这一食品安全领域的新闻事件,运用新闻监督的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严打孔雀石绿、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维权风暴”。 新浪财经注:孔雀石绿 英文名:Malachite green 分 子 式: [(CH3)2NC6H4(C6H5)C:C6H4:N(CH3)2]2·C2O4·2H2C2O4 分 子 量: C48H50N4O4·2H2C2O4=927.0 性 状: 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易溶于水,溶液呈蓝绿色;溶于甲醇、乙醇和戊醇。 孔雀石绿是一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体,又名碱性绿、严基块绿、孔雀绿,其既是杀真菌剂,又是染料,易溶于水,溶液呈蓝绿色;溶于甲醇、乙醇和戊醇。长期以来,渔民都用它来预防鱼的水霉病、鳃霉病、小瓜虫病等,而且为了使鳞受损的鱼延长生命,在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池内,也常使用孔雀石绿。科研结果表明,孔雀石绿在鱼内残留时间太长,且其具有高毒素、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鉴于此,许多国家均将孔雀石绿列为水产养殖禁用药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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