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中午消息 (记者 杨滨) 又有82种商品因质量不过关,今天被市工商局轰出北京市场。今天,市工商局公布对本市销售的通信产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进行的质量监测结果,82种商品登上“黑榜”。市工商局表示,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将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退出市场。市民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进行查询。
在对通信器材产品的检测中,手机电池和充电器分别有6个样品不合格,其中涉及八
达通、千岛等品牌的电池和漫游通、飞通等品牌的充电器。部分手机电池放电时间未达到标准要求。其中个别制造厂商为了提高自己产品的卖点,将价格低廉的低容量电池的容量标高,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有的手机电池低温性能不合格,在低温环境中会发生电池使用时间非常短或根本无法使用的现象。还有的手机电池短路保护不合格,试验过程中发生爆炸。如果消费者使用了这样的电池,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充电器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记内容不全;充电电压超过电池的充电限制电压,使用时易造成充电电池的损坏甚至发生爆炸;抗电强度不合格。
本次监测的家用电器中共有42个样品不合格,很多产品的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详细标注,有的产品甚至没有标志;有的产品的输入功率达不到厂家在铭牌中标注的额定值,欺骗消费者;还有的产品安全措施不合格,易产生电击危险。标称浙江爱妻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妻”电暖锅(NZK140,2002年12月30日生产),标称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泊尔”电火锅(HFK26E-130,批号H04-0014831),标称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邦”电炖锅(EMD125,2004年11月24日生产),因螺钉和连接不合格也出现在黑榜上。本次对机动车制动液的监测中共计有28个样品为不合格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平衡回流沸点不达标,使用时易产生气阻,造成刹车失灵;部分劣质产品的包装简陋,有渗漏现象;部分样品未标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必要信息;个别产品有不标注生产单位名称,或标注假地址、假电话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监测中发现绝大部分被监测人没有进货凭证。不合格产品还涉及到了标称“一汽金杯”高级制动液,标称“三星”合成制动液。
又讯 (记者 杨滨) 今天上午,市工商局还对2004至2005年抽查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的北京产汽车制动液进行了“曝光”: 生产单位 商标
晨光油脂厂 晨阳
市海淀区汇源合成剂厂 海汇
金圣工贸有限公司 金圣
楚延工贸中心 金双环
总后北京军兴油脂厂 军兴
海淀海航精细化工实验厂 企鹅牌
顺义顺通油脂厂 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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