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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广告遭停播 陈小艺称停播是广告法的新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08:4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任嫣) 陈小艺母子代言广告遭停播了!昨天,记者采访了陈小艺本人,她告诉记者,这种口服液她们代言前使用过很长时间。她觉得停播的事情和她们母子无关,“是广告法的新规定!”

  昨天,本报报道了北京市召开局级联席会议宣布,将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
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将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予以重点打击。而陈小艺与其子所做的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广告就是因此被要求“停播”。

  昨天,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陈小艺本人,陈小艺一听说这件事,就连说:“能不能不问这事了?”她说她一天接了无数个朋友、记者的电话都是问这件事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也不清楚,广告商也没给我打电话,我在外地拍戏,这消息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觉得和我们母子也没什么关系,这是新规定吧。”

  记者询问陈小艺代言前是否使用过这种产品,她告诉记者,她们母子使用过,还用过挺长时间的,“用没用过,其实和这事也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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