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不规范误导消费者 陈小艺母子代言广告停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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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8:2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革继胜) “广告内容不规范,会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演员陈小艺和儿子为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代言的广告在电视上悄然“隐退”。 昨天,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市刚刚召开的局级联席会议宣称将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陈小艺与其子所做的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广告被“责令停播”。据介绍,在这则口服液产品广告中,演员陈小艺和她的儿子以消费者
据悉,今年六种违法广告将被重查,负有责任的广告公司将被暂停、限制甚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本报追访 “没吃过说吃了是撒谎” 就陈小艺以消费者身份为三精口服液做广告被叫停一事,中消协法律与投诉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表示称赞。他说,艺人并非某一领域的学者、专家或权威,观众会因为他的知名度,从而相信他说的话,继而对他所吹嘘的产品产生好感。“前些时候查处的一些‘证明’性广告,就是实际上他本没有吃过、没有用过、没有体验过,但在广告中就变成了他用过、吃过、体验过,而且的确有效。这就使得广告本身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了,变成了一种纯粹说谎的行为。” 王前虎介绍说,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本身是一种以保健品身份上市的非处方药。这种商品发布广告是有规定的,“但很多类似产品在制作广告时都进行了内容上的添加,并且通常没有讲明需要区别对待,这样就会对消费者形成误导。” 六种违法广告今年重查 1.以新闻报道形式进行发布的广告; 2.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 3.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 4.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 5.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6.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推荐商品或者介绍商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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