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劣质验钞机收了假币谁来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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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14:49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王军光 裴新军 李罡 本报讯 识别货币真伪本不是一件麻烦的事,只要把钱用验钞机一验就OK,但要是遇到一台质量不过关的验钞机对假币不“过敏”可就麻烦了。日前家住通州的孟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麻烦事。
4月27日,孟先生在通州某超市花136元购买了一台验钞机。但是没过两天孟先生却发现这台验钞机不验假钞,致使他收了150元假币。对此,他来到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收假币而损失的人民币150元。经过测试,超市也承认了验钞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却产生了分歧。 “超市只同意退货,对于150元的损失却不赔。”孟先生说,在两次与超市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孟先生来到梨园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所工作人员与超市取得了联系,经过调解,超市答应在退货的同时退赔孟先生因收假币而损失的150元。记者了解到,验钞机是特殊商品,加上消费者损失认定上存在一定困难,超市最初拒绝进行赔偿,经过调解后,由于该知名超市在通州区刚刚开张,而且客观上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金额比较小,超市最终改变态度。 律师说法 昨天,就验钞机不合格造成消费者收假币是否能就所持假币得到赔偿,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的金晓光律师认为,验钞机的特殊性应该指其生产和销售是否属于专供专营,而不是说因为验钞机质量有问题给使用者造成损失就必然不能得到赔偿。此案应该属于《产品质量法》、《合同法》或者《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对此,维权专家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同意金律师的观点。同时邱律师认为,对于本案取证是关键。如果使用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因为验钞机质量问题造成自己收了150元假币,那么法院还是能够支持使用者要求赔偿的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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