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委发布消费警示 旅游消费要防四种猫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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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 16:11 潇湘晨报 | ||||||||
针对每年“五一”长假外出旅游后的投诉,服务低于标准、景点缩水、时间压缩、购物上当、住宿和就餐条件差等方面,湖南省消委发布昨日2005年第3号消费警示:“五一”长假去旅游,消费谨防四“猫腻”。 低报价不一定“真便宜”
旅行社低报价的直接目的是让消费者动心。有些项目的报价低,是因为它只包含了交通和食宿的费用,若要成行旅行社还会让你再交若干景点门票费,或称只有再参加他们推荐的自费项目才可享受此价格等等。因此消费者要多找几家旅游公司进行比较,有的旅行社报价含吃、住、行、游(门票),有的只包吃、住、行。消费者要将费用分解明细,避免上当。 景点多不一定“都看到” 虽然消费者在签约时看到一长串景点安排,但其中却可能大有“文章”。旅行社随意更改、压缩行程比较普遍。明明一个小时的游玩时间,却告诉30分钟后集合,明明两天行程,却挤在一天内赶完,目的主要是挤出购物时间。省消委提醒消费者:不同档次的交通工具,不同的旅行时间,价格有很大的差异。消费者在签约时要将时间、交通弄个明明白白。不要以为景点多价格却不高,就能看得尽兴。 定点采购尽量回避 目前有不少企业以旅游购物定点单位为由,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有的甚至还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旅游团派出的导游人员,有些与定点单位有回扣约定,以种种理由将游客带往定点单位购物。有的旅行社为了从低价团身上赚回利润,安排了不少购物项目,还声称为了避免大家上当受骗,将安排指定的消费场所。实际上,购物的质量、价格毫无公道可言。省消委建议消费者:尽量回避在定点单位购物。店可进,物则不一定买。餐前的小菜、使用的一次性餐巾、餐具,诸如此类没有明码标价且事先也没有说明收费,而在结账的时候却全部计算进来,这在旅游时非常突出。因此,消费者首先要问清楚,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选择。 “送”不一定“真有礼” “五一”期间,一些餐馆搞促销活动,消费者对此也须小心。少数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容易误导的文字或语言,搞虚假促销,如“买一送一”,“免费饮用”等,不标明所送何物,甚至有诸多限制条件等。 消费者“五一”长假外出旅游时的消费纠纷,可向当地“假日办”等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投诉时,要记准饭店、商场的名称、保留好发票等凭证,争取有利有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夏 雨) 来源: 潇湘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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