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人员在城贸中心查封侵权鳄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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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8:3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 通讯员刘冰)昨天,海淀工商人员在城乡贸易中心等地共查获了4100余件“金鳄”牌服装,衣服总价值达240多万元。执法人员表示,这些“金鳄”服装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侵犯了法国鳄鱼商标的专用权。 一个月前,鳄鱼服装服饰生产商法国Lacoste公司向海淀工商分局商标科举报称,北京城乡贸易中心出售的“金鳄”牌服装,衣服上的“金鳄”商标与该公司鳄鱼品牌商标十分
昨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城乡贸易中心,当场暂扣了700余件“金鳄”服装服饰,其销售商是北京年年高服装服饰有限公司。随后执法人员又在该公司仓库查获了3400余件该品牌服装,包括T恤、夹克和羊毛衫等。年年高公司人员表示,这些服装是从广州泰鳄服饰有限公司进的,已经卖了5年多,至今不知道侵权。据法国lacoste公司工作人员称,两个星期前他们得到的消息是该公司进了8000余件“金鳄”T恤。 现场一位执法人员解释说,注册的“金鳄”商标鳄鱼的头部标有“金鳄”字样,鳄鱼的下面有三道水纹。但这批被查获的服装鳄鱼标识上,三道水纹非常淡,而鳄鱼图标十分突出。有的衣服上甚至根本就没有“金鳄”字样和水纹,只有一条鳄鱼,与法国鳄鱼商标难以区分。该品牌服装在使用商标时没有按注册的原样使用,单独或者是突出使用了鳄鱼,这种行为属于违反《商标法》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位执法人员表示,将对年年高公司处以销售额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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