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人狂注商标卖高价 国脚名嘴赵本衫开价不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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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8:0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朱伟东)“国脚”转让价格888万,“名嘴”转让价格666万,“杨贵妃”转让价格88万,“赵本衫”转让价格88万……曾注册“国脚商标”而成名的北京一市民称,他打算将以上这些刚注册的18个商标全部转让。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并没有对其注册的商标转让给予正面回应。 批量注册高价出手
昨天,曾注册“国脚”商标的北京广告人杨某来到报社,出示了他亲自注册的18个商标,并声称,“国脚”酒类商标将以888万的价格转让,“名嘴”饮料商标将以666万的价格转让,为的是体现有文化内涵的商标。 杨某说:“我注册的这10多个商标包括了中国人的嘴、手、脚,其中‘国脚’要转让的价格最贵,比‘名嘴’的价格要高出222万。”记者注意到,这些商标都涉及了酒、鞋、服装、化妆品等生活消费品类,有的名称甚至与当前一些娱乐圈人物名字有相似谐音,比如“娌香”、“张一摩”、“赵本衫”等等。 市场冷淡容易侵权 记者了解到,有调查显示,广东、浙江有人注册了几百个商标至今没有一个成功推出,业内人士对其商标疯狂转让并不看好,并认为杨某抢注商标有炒作的嫌疑。不过,来自专门负责商标注册、版权纠纷的法律专家——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峰称:“这种抢注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商标的合法注册和转让。”他说,如果注册人把商标转让后,要看受让人是否把这些仿照名人名字的商标用于一些容易侵犯名人名誉权、隐私权的地方,假如是这样就容易构成侵权。 公布仨月等待异议 对于杨某抢注“身体”各部位以及名人谐音商标集体转让一事,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该负责人表示:“商标注册在专利申请过后,有三个月的公布期,如果在此期间内有相关的单位提出保护,我们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保护,如果没有异议,这些商标不管是被个人还是单位注册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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