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曝光台 > 正文
 

千手观音变纤腿观音追踪 婷美集团出面否认侵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9:31 京华时报

  《“纤腿观音”涉嫌侵权“千手观音”》追踪:

  婷美集团出面否认侵权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昨天,针对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指称婷美“纤腿观音”包装涉嫌侵犯“千手观音”知识产权一事,婷美集团作出紧急回应称,“纤腿观音”包装目前尚未投
放市场,不构成侵权行为。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则表示,将在4月初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给出说法。

  婷美集团副总经理詹德东回应说,“纤腿观音”版包装还处于外观专利的申请阶段,尚未在媚腿减压袜产品上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行为。他表示,如果“纤腿观音”造型未获得知识产权部门的通过,婷美集团会在法律范围内对该设计作出处理。

  北京百世福达时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理介绍说,著作权侵权认定需要侵权行为、侵权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主观方面具有过错等4个方面。如果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认定“纤腿观音”外包装侵权,可以在该外观专利的公告阶段提出异议。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表示,该团将在4月初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作出回应,目前不便表态。

  《京华时报》(2005年04月01日A12版)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纤腿观音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