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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知情权屡被掩盖 还有多少真相人未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16:14 扬子晚报

  从宝洁SK-Ⅱ到强生婴儿产品事件,一时间名牌化妆品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人们不禁会问,问题产品为什么到现在才被曝光?究竟还有多少问题化妆品不为人知?

  问题一:日文标示产品成分而中文没有——知情权屡被掩盖

  《产品质量法》第28条明文规定,中文说明不予以成分标示则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
情权。在宝洁SK-Ⅱ事件中,消费者吕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唐伟介绍,他们撕去了产品瓶身上贴着的不干胶中文说明,发现瓶身原本印有产品成分的日文说明。经译,日文标示的产品成分表明,这款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成分包括氢氧化钠、聚四氟乙烯、安息香酸钠等化学材料,其中氢氧化钠俗称“烧碱”。唐伟认为,在生产直接涂抹于人体脸部肌肤的化妆品中,使用含有腐蚀性的化学材料是不合适的。而不在产品包装上用中文予以相关成分警示,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

  记者点评:也许卫生部门并没有要求企业在产品上全部标明其构成成分,但是在外文标识里标明了产品成分,就证明这些企业是充分尊重外国消费者的知情权,那么为什么同样的产品一到了中国,产品成分一栏里就空了呢,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难道就不值得尊重吗?不仅仅是跨国公司,整个化妆品行业的公信力都令人疑虑。

  问题二:皱纹不见少,反而生灼痛——广告宣传靠数字

  吕女士提出诉讼的理由是,宝洁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手册里明确写着“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的广告宣传,而她使用28天后非但没有出现上述效果,反而导致皮肤瘙痒和部分灼痛。不单单是这则广告,法律界人士指出,宝洁旗下众多产品的广告其实都是违反广告法的。

  记者点评:“三天嫩肤美白”、“七天瘦身”等夸张宣传的广告词经常见诸报端、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但是真的有广告上所说的那样效果吗?此前记者也曾就广告上有夸张效果的减肥产品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广告里演示夸张效果的人不仅一个都找不到,就连生产厂家都很难找到,更别提产品效果了,可见这些广告虚假到了什么程度。

  问题三:欧美市场的产品质量比国内的高——国内市场受轻视

  我国化妆品立法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导致与国外的差距越来越大。一位有着五六年国外工作经历的人说:“在欧美销售的产品,无论是化妆品还是电器产品,质量都比在国内销售的高出一个档次。”中国的立法不如发达国家细致、清楚,因为一些化妆品和保健品的成分在国外已被禁止使用。所以中国的立法工作亟待加强。记者点评: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的化妆品专家们所依据的化妆品成分规范,还是2002年的,距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时间,这些相关规范早该更新换代了。相反国外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更新的很快。我国的相关立法本身就不够完善,如果更新的再不及时,就会与国外相差得越来越远。马小森 李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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