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永鹏 贾 君)今后消费者在服装市场和小商品市场购买名牌服饰时可得多留神儿,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发布第2号通告,禁止上述场所经销外国知名商标商品。至此,北京市工商局两次通告所保护的国外高知名度商标共涉及8个国家、17家企业的48件注册商标。
2004年7月,应国外商标权利人的请求,并考虑到其商品销售渠道的特殊情况,北京
市工商局曾发出通告(第1号通告),要求北京市所有服装市场和小商品市场,一律不得经销 “路易威登”、“Prada”、“香奈尔”、“Burberry”、“LV”、“Louis Vuitton”、“纪梵希”、“GIVENCHY”、“FENDI”、“CELINE”、“MIU MIU”、“Chanel”、“CoCo”、“Burberrys”等25种高知名度商标商品。
北京市工商局此次发布的第2号通告,涉及美国、德国、法国等7个国家的13个知名企业的23件注册商标,产品也主要是化妆品、服装服饰、皮革制品以及手表等日常消费品。23件注册商标是“万宝龙”、“登喜路”、“DUNHILL”、“伯爵”、“CD”、“江诗丹顿”、“OMEGA”、“ BOSS”、 “GUCCI” “卡地亚”、“ Cartier”等。
据悉,北京市工商局近期还将针对电子商品市场、汽车配件市场采取有效措施,以有效禁止销售侵权假冒商标的电子商品和汽车配件商品,继续深入推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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