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培娟 通讯员 陈天培 陈红霞)近日,网上出现了“代开房租发票”的信息,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这样的广告,开房租发票要到税务机关办理。
几天前,小张在一家著名门户网站的房屋出租频道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本公司专门帮助北京市的租房者开具房屋出租发票,税率为4%,低于地税部门规定标准税率(保证真实,可以查询真伪)。”业主的姓名是黄先生,网页上还留有他的联系电话。在这个门户
网上可以代开房屋出租发票,比国家标准税率低,还能够保证真实,真有这样的事吗?小张好奇地拨打了黄先生留的电话,却无人接听。小张咨询了石景山区地税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待他的贾科长说:《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出租税收采取按每100元应税收入含5元税额的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实际收入的5%税率计征。为了提高监管力度,地税局要求房屋出租方必须到税务机关先完税再开具发票。
因此,网页上所谓的“黄先生”或是“李先生”不可能取得真实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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