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状告麦当劳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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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7:4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颜斐) 女律师郝香莲在麦当劳餐厅就餐时手提挎包被盗,她以麦当劳疏于管理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全额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昨天下午, 朝阳法院依法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郝香莲认为,麦当劳公司没有在店内竖立“谨防盗窃”的警示标志,就餐区没有安装监视探头,没给消费者准备椅套及存包场所,也没有在餐厅里配备保安,因此应承担疏于
麦当劳公司辩解说,他们已在餐厅里张贴了防窃的警示标志并及时报案,尽到了基本注意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到餐厅就餐,双方形成的合同没有约定对消费者自身携带的物品进行保管。而且,也没有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配备保安和存包场所,为消费者提供椅套、安装监视器和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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