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无证手术违规 京民医院新疗法拿脑瘫儿练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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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6:09 法制晚报 | |||||||||
8岁女童不幸脑瘫 相信广告来京就诊 全新疗法越治越“傻” 医生无证手术违规 京民医院“新疗法”拿脑瘫儿练手 法院判医院赔1.6万余元 因医患关系不适用消法 驳回原告双倍索赔的诉求
本报讯(记者 杨京瑞)在相信了北京京民医院的宣传广告后,8岁的脑瘫女孩小阳的父亲和爷爷带着她从黑龙江赴京治疗。但京民医院的医生推出的全新疗法使小阳越治越“傻”,小阳成了医院的“试验品”。昨天记者获悉,京民医院被海淀法院判赔1.6万余元。 2003年9月11日至10月8日,小阳在京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将她的病情诊断为混合型脑性瘫痪(极重度),并于2003年9月12日、10月3日,为小阳进行“生物全息营养矫形术”手术,但小阳的病情却丝毫没有好转。 事后,父子两人发现京民医院的医生资质存在问题,对小阳病情的诊断也是错误的,还使用了未经国家批准的治疗方法在小阳身上做“医疗试验”。他们要求双倍返还医疗费,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5万余元。 经法院委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鉴定表明,京民医院所实施的“生物全息营养矫形术”不是目前临床上治疗脑瘫的常规性治疗手段,并且没有卫生行政部门的临床许可批准。医院的不规范诊疗行为有可能对小阳的身体造成损害。 由于京民医院没有证据证明为小阳治疗的医生李五辈和解创雄具有在京行医的资质,也没有证据证明医疗行为没有给小阳造成损害。因此法院认定两医生不具备在京行医的资质,京民医院须退还医疗费并赔偿损失共1.6万余元。 同时,因小阳的法定代理人就其所述虚假广告问题,没有向法庭提供充分证据,加之医患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解,故就其要求双倍返还医疗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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