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未接到有关在食品中使用苏丹红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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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20: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刘菊花)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葛志荣1日说,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生产食品不准使用苏丹红作为添加剂。到目前为止,质检总局还没有接到各地有关在国产或进口的食品中发现苏丹红的报告。 葛志荣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月中旬得到国外一些地方的食品中含有苏丹红的情况以后,质检总局要求各地的质量监督机构立即对进口的食品进行苏丹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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