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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公共广场为寻商业收益出卖公众利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5:19 郑州晚报

郑州晚报:公共广场为寻商业收益出卖公众利益

  “只要涉及商业活动,商家肯定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郑州市民龙海波先生认为,事实上公园已经将公众利益予以出卖。晚报记者 廖谦/图

郑州晚报:公共广场为寻商业收益出卖公众利益

在紫荆山广场,每天都有很多市民前来休闲。 晚报记者 廖谦图

  核心提示:2005年1月17日,郑州市两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一纸诉状将紫荆山公园推上了被告席,称因在紫荆山公园游玩,被公园内一个大型的商业广告充气“彩虹门”砸伤,要求法院判令公园赔偿损失,被金水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起典型案件在受到传媒关注的同时,众多市民致电《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认为,作为郑州市一个大型公益性广场,紫荆广场近年来举行的各种商业活动过于频繁,出卖公众利益给商业活动获取经济私利,从而直接影响了公众的娱乐需求。更有公众质疑,作为纳税人投资兴建的公共场所,有关部门有何权利予以

  出卖公众利益,又是谁给了紫荆广场这个权利,出卖所得资金去向何处?为了解事实真相,2月20日起,《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彩虹门”事件

  2月21日,历经数十天阴冷的天气,重新漫步在阳光明媚的郑州市紫荆山广场,李海欣大爷觉得心情已经很久没这么轻松了。

  李居住在广场附近,他说在该广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举办影响市民的商业活动了。他担心,不知道这种安静的氛围能持续多久。

  同李大爷一样,到该广场游玩只想图个好心静的两位年近八旬老人,不料却遭遇了从天而降的横祸,公园内一个大型充气彩虹门突然倒塌,将两位老人砸伤。1月17日,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将紫荆山公园推上了被告席。

  1月21日的《河南日报》报道了此事,在该报的报道中,“两位老人诉称:2004年5月29日下午,75岁的王某和老伴到紫荆山公园游玩,经过西门时,被正在作宣传活动的一广告充气彩虹门砸倒在地,当场昏迷不醒。王某和老伴后来分别被诊断为脑震荡、头皮血肿、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左眼视网膜震荡、迷路震荡。原告称,两人受伤住院后,其亲属多次找公园协商处理此事,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位老人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公园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其他相关费用共计51126.69元。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件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引起了河南多家传媒关注。公众更为关心的问题是,作为公益性的娱乐场所——紫荆山广场,为何频频举办商业性质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公众利益由谁来承担责任?

  公众利益牵动公众神经

  “彩虹门”事件发生后,陆续有多位读者致电《郑州晚报》独家责任,比较集中的一个焦点性疑问是,同绿城广场、人民公园一样属公益性公园的紫荆山广场,为什么会一直不断被各类商业活动所占据,是否存在出卖公众利益换取商业私利情况?

  2月24日上午10时,一群集体锻炼身体的老年妇女开始收拾收音机和衣服,准备离开。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说,她们十几个人都是附近的退休职工,在家没事,就凑在一块学习老年操,几乎每天都要到紫荆山公园中练习,可是,经常一到10时左右,公园里都会出现一些大型的活动,人来人往,锣鼓喧天的,她们用的小型收放机的声音都被压下去了,一点也听不见。“没办法,我们只有在搞活动之前来,活动一开始就走了。”

  在紫荆山广场内,10位在此游玩的市民接受了记者的随机调查,对于公园内举行的大型活动,只有2位市民表示理解,认为在经济社会中,难免要嫁接商业气息。而其他8位市民则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政府拿纳税人的钱给市民修建了这个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就应该保持这里的纯净性,真正给大家营造一个轻松清净的环境。

  商业活动到底有多少?

  “大家可能对我们的情况不太了解,误会我们了。”2月24日,面对公众的质疑,郑州市紫荆山公园办公室主任杨志宏深感委屈。

  杨志宏告诉《郑州晚报》独家责任,由于紫荆山广场位置的特殊性,处于商业的“黄金地段”,特别是西门口的广场,临着紫荆山立交桥,人流量非常大,这里确实举办了不少活动,但是,其中大部分都是由政府职能部门举行的公益性活动,商业活动的比例非常小。

  杨志宏出示了一份《紫荆山公园2004年大事记》,其中收录了过去一年中,所有在紫荆广场举行的活动。《大事记》显示,2004年在紫荆广场举办的活动总共有44场,多数活动是为时一天,有些则持续三四天。随后,杨划出了其中的商业活动。

  “这些活动中,属于商业活动的只有9场,大部分都是房地产类的推介活动。”杨志宏认为,可能是商业和公益性的活动交叉在一起,市民对此不太了解,所以造成了误会,以为在这里举行的活动都是商业活动,“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被承包的公众利益

  虽然大部分活动是公益性的活动,但商业性的活动显然也不时出现,大家所关心的正是这部分商业活动的收入金额,以及资金去向?

  “举办任何活动,都需要市市政局的审批,我们这里没有直接审批的权力。”杨志宏拿来一张活动申办表,16K大小的表格上面,规定了在紫荆广场举办活动需要的程序,其中一个显眼选项是把活动的性质区分为商业和公益。

  杨志宏表示,在广场上举办公益性质的活动,是不收任何费用的,而举办商业性质的活动则是要收费的。

  “去年一年我们这里举办商业活动的收入有二三十万,这些钱全部都投入了公园的财政预算中去了。”杨志宏说,商业活动的收费并不是他们直接经手的,而是委托给了一家“时代英雄广告公司”去运作,然后再由这家广告公司把钱直接交给公园财政。

  2月24日下午,“时代英雄广告公司”武经理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该广告公司确实与紫荆山公园存在合作关系,因涉及商业秘密,不愿透露更多信息。

  据知情人透露,如果在该广场举办商业活动的话,活动期间去年平均一天要交纳三、五万,今年则涨至七、八万。

  公众利益被出卖?

  “我们每年的财政缺口有几十万呢。”谈起公园的运营情况,杨志宏大倒“苦水”。

  杨志宏介绍说,紫荆山公园是行政事业差额补贴单位,每年财政拨款在300万左右,但是这部分资金连职工工资都不够,“我们这里有在职职工150多人,还有退休职工100多人,光发工资就得500多万。”而除了工资消耗外,公园内的设施日常维护,包括卫生、安全、水电费等支出也得六七十万。

  相对于支出来说,公园的收入就显得有些薄弱。杨志宏说,除财政拨款之外,公园的收入来源还有两项,一是公园内的商业管理、房屋租金等收入,二是举办商业活动的收入,而这两项的收入每年加在一起也只有一百二三十万左右。

  由此算来,紫荆山公园的财政缺口每年都在一百万以上。在此种情况下,公园又是如何撑下去呢?

  “没有办法,我们只有压缩办公费用,包括职工的加班费、过节费,都不再发了。还有就是向市财政争取资金。”杨志宏称,他对这个问题颇为头疼。

  “只要涉及商业活动,商家肯定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郑州市民龙海波先生称他不认同紫荆山公园的解释,他认为,商家所追求的经济利益不是那一个人说了算,是市场的游戏规则所决定的。只要公园方面将公众利益谋取商业私利,自然就要影响公众诉求,作为代理紫荆山广场商业活动的广告公司,势必会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无论那一方是否承认这样一种结果。事实上,就已经变成了公众利益的出卖。

  紫荆山广场的前世今生

  如此饱受关注和争议的紫荆山广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所呢?

  紫荆山公园办公室主任杨志宏介绍说,紫荆山公园位于郑州市行政区,附近有人民会堂、紫荆山百货大楼、黄委会等单位,处于商业的“黄金地段”,地理位置非常优越,人流量非常之大。

  据了解,紫荆山公园是商代旧城故址的一部分,里面保存有3600年前的商都宫殿区和古城墙等,形成特色景点。公园始建于1958年,占地390多亩,被金水河河道路分割为东园、西园和南园,现有面积为263亩。已经成规模的湖水、绿地、喷泉等公共设施分布其中,园林建筑艺术小品和景石遍布各个景点,环境活泼幽雅,是市民们休闲娱乐地好去处。

  1997年10月,郑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紫荆山公园地西园改建为城市绿化广场,1999年竣工向游人开放,定名为“紫荆山广场”。

  而受到争议的这个紫荆山广场,是由市民节日广场、文化休闲广场、儿童活动中心、青年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组成。这个广场的定位是,目前全省的一处品位高尚、情调高雅的集市民休闲、晨练、进行文体、集会活动的最佳场所。

  在市民心目中,紫荆山公园与人民公园以及碧沙岗公园并称为郑州市三大主要公园。(郑州晚报记者 尹海涛/文 廖谦/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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